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今天我已經決定 不管是求婚還是逼婚 反正就是決定了 我決定在民國98年的10月3日結婚 時間有可能會提早 總之不可能比這時間晚就對了 在這裡向始終默默支持我的fans說聲抱歉 你們不用等我了XD 而有些人早在幾百年前就放話的 說紅包一定要包很大包 你們還有兩年的時間可以慢慢存錢 我已經準備好要數你們的鈔票了 哇哈哈
noctiluca的部落格
noctilu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